各潜在投标人:
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年产10万吨胶体级凹凸棒石初加工项目第一批喂料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一、投标须知
(一)原文内容
在招标人和投标人确认合同履约进度后,在招标人付款前,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发票金额与招标人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1.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性能说明书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且在10个日历天供货完成,在设备安装试运行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收到投标人提供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
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指设备整机质保期,从设备试运行合格后开始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变更内容
双方确认合同履约进度后,在招标人付款前,投招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发票金额与招标人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
2.设备出厂前,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性能说明书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经招标人确认并收到投标人提供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投标人自收到价款后次日发货;
3.设备安装试运行,经双方确认试运行合格且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供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
4.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指所有设备整机质保期,从设备试运行合格后开始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原文内容
在买方和卖方确认合同履约进度后,在买方付款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发票金额与买方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1)合同签订后,卖方接到买方发货通知后,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性能说明书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且在10个日历天供货完成,设备安装试运行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提供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
(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指设备整机质保期,从设备试运行合格后开始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变更内容
双方确认合同履约进度后,在买方付款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发票金额与买方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合同签订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 设备出厂前,卖方向买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型号、规格、性能说明书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经买方确认并收到卖方提供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卖方自收到价款后次日发货; 设备安装试行,经双方确认试运行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指所有设备整机质保期,从设备试运行合格后开始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除以上变更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安徽磐谷高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