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安徽明光年产15万吨凹凸棒石初加工设计项目
1.2建设地点: 安徽明光
1.3建设规模:年产15万吨凹凸棒石粘土
生产线能力:年产15万吨,原矿处理量29.10t/h,含水率37%(wt)干矿产量20.83t/h,含水率12~15%(wt),100~200目
1.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5质量标准: 合格
1.6设计周期:初步设计30天;施工图设计40天。
- 招标范围:安徽明光年产15万吨凹凸棒石初加工设计项目
2.2施工图设计(工艺设备配置图、单机安装图、溜槽、管路图等)
3.主要设计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设计依据。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工程设计建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5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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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完成缴纳;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8.3在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
8.4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未按本章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滁州市兴建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市涧溪镇涧溪镇人民政府2楼202室
联系人:陈昌富
电话:18855001987
招标代理机构: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市人防大楼712室
联系人:朱风雷
电话:15955079232